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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优秀团员推优入党细则(试行)
作者:外语学院时间:2014-05-06点击:

外国语学院优秀团员推优入党细则(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外国语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按照新时期高校“大学生党员发展重在思想入党,重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实践”的精神和标准,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及省高校工委下达我校的发展党员计划数,外国语学院将重点调控发展本科生党员规模,严把质量关,不断优化党员发展结构,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推优工作细则

1、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所有年级的考察对象从大一至党员发展前不存在还有不及格的科目需要重修或正在重修。

2、写入党申请书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要满一年,同时要取得党校结业证书。个人作风良好,无警告以上纪律处分不良记录。

3、各班推优前,团支部学生干部必须检查推优对象是否至少有4篇思想汇报,否则不符合推优条件。

4、有良好群众基础。党支部要下派党员班级联系人(一男一女)进行协调监督,推优形式为:各班团支部可以组织全班进行团推投票,不允许平票,票数必须超过全班半数才可通过,如有平票需重投。同时,各班团支部也可以采取民主评议的形式,必要时,也可以经过充分酝酿,提出“推优”的初步人选。

5、团推名单报分团委组织部审核并由学院分团委审定,确定的团推名单由分团委组织团推考试,由各专业党支部负责评卷,通过推优考试的同学予以公示并填写推优表,交由分团委组织部审核并填写表中的分团委意见,最后上交校团委进一步审核。

6、外语水平

大四 英语专四底限: 60

大三 英语专四底限: 60

7、综合测评情况

大四上发展对象 考察大三下半学期:班级2/3以内,即班级总人数2/3取整以上,各种点名、会议、课堂的出勤情况累计旷8次及其以上的不予发展。

大三下发展对象 考察大三上半学期:班级1/2以内,即班级总人数半数取整以上,各种点名、会议、课堂的出勤情况累计旷8次及其以上的不予发展。

大三上发展对象 考察大二下半学期:班级1/2以内,即班级总人数半数取整以上,各种点名、会议、课堂的出勤情况累计旷8次及其以上的不予发展。

大二下发展对象 考察大二上半学期:班级1/3以内,各种点名、会议、课堂的出勤情况累计旷8次及其以上的不予发展。

大二上发展对象 考察大一下半学期:班级综合测评1/3以内,各种点名、会议、课堂的出勤情况累计旷8次及其以上的不予发展。

8、特殊发展政策

大一 高中已写入党申请书且具备相关材料可根据支部意见决定其是否发展。各种点名、会议、课堂的出勤情况累计旷8次及其以上的不予发展。

大二至大三 发展时按综合测评规定考察的半学期成绩排名比上一个学期排名提升了15位的同学。考察对象同等情况下根据学生党支部和辅导员意见,优先考虑为师生服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各种点名、会议、课堂的出勤情况累计旷8次及其以上的不予发展。

大四 参加选调生、村官、支教生、公务员、考上研究生的同学凭相关证件优先考虑党员发展;获得省级以上课外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公开发表论文;在为师生服务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各种点名、会议、课堂的出勤情况累计旷8次及其以上的不予发展。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20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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