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5-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武纺大研〔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外国语学院2025-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
所有拟计划在2025-2026学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
二、基本条件
下列条件需同时满足:
1、承担在研项目,且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1万元。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SCI /EI /SSCI /A&HCI期刊论文或CSCD/CSSCI(来源刊)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教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前3位),或取得专利授权(前2位)。如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则需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1.5万元。
3、仅招收MTI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述两条在研科研项目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可适当降低,但一般应能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专业实践条件。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国家级军工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等重大项目负责人,各类人才项目引进的教师,在项目周期内,具有招生资格。不受以上三条限制。
5、已经出版或有待出版译著或参与重要语言服务项目。
6、招收MTI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前后三年内至少要参加一次由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或国内外其他翻译专业学术或行业机构)组织的师资培训,并获得证书。
三、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导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将推荐名单公示至少3天。
3、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支撑材料无须提交),由研究生院复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确定名单。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受审核申请
1、学术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2、因重大教学、科研、研究生管理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
3、非学校聘任的重要学术岗位且年龄达到57周岁。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一年招生
1、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不端行为检测、双盲评审、毕业答辩和上级抽检等环节中不通过的;
2、连续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就业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且低于80%;
3、经双向选择,连续三年未能招生者。
六、附则
该细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