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我校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在学校教学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与特长,选择自己喜爱专业。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外国语学院及时部署与安排,研究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并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程序。
组长:谭燕保
副组长:胡中原
成员:罗绮伦 柯群胜 王芳 曹火群 彭姿 阎浩 卫周瑶
二、基本原则
1)学生自愿、转出转入双向选择原则
2)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原则
3)转入选拔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学院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三、实施细则
1.外国语学院在校一年级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跨院转专业或本院内转专业;
2.外国语学院接受学校其它各学院各专业在校一年级学生转专业申请及本院学生院内转专业申请;
3.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所属各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在校期间没有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对英语有浓厚兴趣;
(3)口齿清晰,无听力障碍;
(4)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10分及以上(满分150);
(5)其它此处未单列、需满足的学校教务部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4.提交了转专业申请且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笔试、口试及面试。笔试及口试由英语系组织,考察学生的听、说、读、写、译能力,满分100分(笔试80分,口试20分)。面试由学院学工部门组织,重点考察学生思想状态及过往学习过程,满分10分。学院根据三项分数相加最后的成绩高低排名,择优录取。
四、外国语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2019级)
系别 |
专 业 |
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
英语系 |
英语 |
20 |
商务英语 |
12 |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电话59367300;联系人 张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