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见附件)的要求,经大英中心和英语系推荐,经外国语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现将2013年我院教师教学质量奖候选人名单公示(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李远帆,柯细香,蔡倩,杨如月,孙丽华,陈奇敏,刘婧,曾令宙,张红,徐涓。请各位候选人教师在本年度内积极准备,争取年终能顺利当选。
外国语学院
2013-3-2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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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院(部):
为了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的热情,积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学校将对本年度教学工作做出贡献的老师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 年初,各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参考以往评教结果、平时听课记录、各类教学环节的检查情况,对照评选条件,经认真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各院(部)推荐人员限额按本单位在岗教师人数的10%计算,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2. 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参评教师进行年度跟踪听课,并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抽查,做出全面评价。相关学生对参评教师进行平时抽样评教和期末集中评教。各院(部)组织“专家小组”对推荐教师进行听课,形成同行评教意见。
3. 年末,教务处下达评选通知,各院(部)组织申报教师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督导组评教、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结果以及教师的教学成果评选出当年的“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各院(部)获奖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在岗教师人数的5%。
二、推荐基本条件
1. 申请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责任心强,对教学工作投入精力大;能做到教书育人,教授得法,既能严格管理,又能耐心教诲,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有明显的教学特色。
2. 担任课程教学三年以上;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按学校规定完成近三年的教学工作量。
3. 凡在本学年度受过党、政纪律处分或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奖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统筹安排的教学任务;
(2)发生过教学事故,包括未经批准缺课、调课、请人代课等;
(3)不按规定要求或未经严格审批手续随意缩减教学内容、更改教学进度计划;
(4)教案(或讲稿)、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课程教纲》、《考试成绩分析》等教学环节不全或教学文件不按时上报,或未履行正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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