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1级新生考试证的制作,2012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照片采集工作,请各学院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本学院学生(含外经贸学院学生)到指定地点照相,每个班级统一前往,照相费用15元/人由各班班长收齐现场照相时上交,照相时间、地点安排附后。
注:从2011年开始,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照片的,不提供学信网、省学位网查询。
教务处
2011-10-8
请外国语学院2008级各班干部、2011级各班班干部通知本班全体同学,2009级班干部通知本班专升本同学,组织交费,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照相。
一、10月15日(校二本学生)
阳光校区综合楼: 03-317,03-320,03-415,03-418,03-515,03-518
上午8:30?12:3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环境工程学院
下午14:00?17:20
会计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经济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学院
二、10月16日
上午8:30?12:30 下午14:00?17:20
1、阳光校区综合楼: 03-317,03-320,03-415
外经贸学院三本学生、国际教育学院、莱佛士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南湖校区主楼:1楼大厅(含校二本、外经贸学院三本学生)
艺术与设计学院、服装学院、传媒学院
注:原则上此次照相地点以学生所在校区为准。东湖校区学生照相时间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