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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科研工作绩效统计考核的通知
    作者:外国语学院时间:2015-11-26点击:

    各位老师,

    2015年的科研工作统计与考核又开始了,请大家按照以下的具体要求,按时提交材料给王春老师。第一批报送材料截止日是11月30日(下周一),第二批是12月30日。这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第一批暂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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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院部:

    为鼓励我校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修订版)》(武纺大科〔2014〕4号)及《武汉纺织大学科研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武纺大科〔2014〕5号),学校拟对2015年度的科研成果分两批次进行统计,第一批次为常规统计,第二批次为增补统计,并根据科研成果对有关二级院部进行科研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时间范围:

    第一批次: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1日;

    第二批次: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31日;

    2.统计内容:学术论文、创作作品、学术著作、专利、鉴定成果、获奖成果、科研项目等;

    3.所有成果须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人应是与之对应的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员,请勿重复申报;

    4.2014年未奖励的成果请一并补报并特别说明。

    二、有关要求

    1、按附件中科研考核统计表填写科研成果,由各二级院部科研秘书对成果原件进行审核并打印成果汇总表,由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后交科技处;

    2、学术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三大检索或三大索引论文需在汇总表中注明(三大检索或三大索引论文由图书馆统一出具;如为发表于报刊的论文,请提供报刊原件;被转载文章(指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请提交转载凭证;

    3.横向、纵向经费到账以财务到账经费为准;

    4.著作、教材须提供作品封面、内封、目录及封底复印件(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5.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请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6.获奖成果以及参展、展览等艺术类实践成果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7.没有证明材料的成果不作统计,成果材料需按成果统计表顺序分类填报并由院部分类整理后提交;

    8.所有成果须由个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材料一份。

    三、其他事项

    1.材料受理截止日期:

    第一批次:2015年12月1日;

    第二批次:2015年12月31日;

    2.所有材料请以统计单位为整体提交,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统计表格见附件)。

    3.材料受理地点:阳光校区行政楼311室。

    4.联系电话:59367469联系人:王良波、刘军平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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